2026年9月14日起生效 · DRIFT BAY HOLDINGS LIMITED
私隱政策
本公司如何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收集、使用及保護個人資料。
資料使用者
資料使用者為 DRIFT BAY HOLDINGS LIMITED,地址:香港九龍長沙灣青山道339號恒生青山道大廈11樓02室。有關個人資料的查詢,包括查閱或改正要求,請寄往上述地址並註明由私隱主任收。
資料保障查詢電郵:info@driftbay.co
收集的資料
透過查詢表格收集:閣下姓名、公司名稱、公司註冊國家/地區、業務電郵地址及訊息內容。
因業務關係而收集:簽署人及實益擁有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公司註冊文件及銀行帳戶資料——收集原因為本公司須核實締約對象及付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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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
回覆閣下查詢;磋商、履行及管理合約;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制裁篩查及付款核實;保存會計紀錄及提交報稅表;以及遵守法律或監管責任。
個人資料不會用於直接促銷,亦不會為任何促銷目的出售、出租或轉移。
資料可能披露的對象
在上述目的所必需的範圍內,披露予本公司的往來銀行、核數師、公司秘書及法律顧問;為履行付運所需而披露予貨運代理、檢驗機構及海關當局;以及在法律規定或允許披露時,披露予執法機關、監管機構或法院。
如為履行合約而須將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地方,轉移範圍僅限於該目的所需。
保存期
未發展為業務關係的查詢,於十二個月內刪除。交易及盡職審查紀錄於關係終止後至少保存七年,以符合《公司條例》、《稅務條例》及本公司所採用的客戶盡職審查標準。
閣下的權利
依該條例第18及22條與附表1第6原則,閣下可查詢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索取副本,並要求改正不準確的資料。依條例所允許,處理查閱資料要求可收取合理費用。
本公司將於四十日內回覆有關要求。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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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自2026年9月14日起生效。英文本為作準版本;繁體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兩者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