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 第615章 · 第571章 · 第486章 — 本頁所引條例
我們是什麼、不是什麼,以及我們審查什麼。
監管地位
DRIFT BAY HOLDINGS LIMITED 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身名義及帳戶從事貿易及投資。本公司並非《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下的持牌法團,並非《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認可機構,亦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下的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
本公司不從事證券或期貨交易,亦不就其提供意見;不為任何第三方管理資產或資金;不接受存款;不為他人辦理匯款或貨幣兌換。登記業務性質中「財務管理及服務」一語,係指本公司自身的資金管理、結算及合約行政。
本網站任何內容均不構成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權益或投資產品的要約、邀請或招攬。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雖然本公司並非第615章下的金融機構或指定非金融企業,但鑑於其從事跨境貨物及資金流轉,仍採用該條例所訂的客戶盡職審查標準。
建立業務關係前:核實對手方身分及註冊資料、直至實益擁有人的股權及控制關係、關係的目的及擬進行的性質,並就政治人物及負面新聞進行篩查。首次付款前:透過提供該資料以外的另一渠道,獨立核實收款銀行資料。
審查紀錄與交易檔案一併保存,於關係終止後至少保留五年。
制裁
本公司就其交易適用的制裁制度,對對手方、實益擁有人、船舶及運輸路線進行篩查,包括在香港實施的聯合國制裁,以及買家及往來銀行所在司法管轄區適用的限制。
本公司不與受全面制裁的司法管轄區進行貿易,亦不經由該等地區轉運貨物。若當事方、船舶或路線無法通過審查,交易將被拒絕,並記錄該決定。
出口管制及最終用途
工程機械及電氣成套設備屬普通商業貨物,但最終用途仍然重要。本公司要求在合約中載明目的地及擬定用途,並拒絕所述用途與所要求規格不符的交易。
如出口國或進口國須取得許可證或准照,應由合約指明的一方負責辦理,合約會明確指出該方為何者。
個人資料
業務過程中收集的個人資料——簽署人及實益擁有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往來人員的聯絡資料——均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處理。
本網站不設置任何分析、廣告或第三方追蹤 Cookie,不載入任何第三方字型或腳本,亦不嵌入社交媒體元件。訪客在本網站的任何行為,均不會傳送予網站主機以外的任何一方。
帳簿、審計及稅務
會計紀錄依《公司條例》第373條規定於香港保存,財務報表由香港執業會計師每年審計。
利得稅報稅表向稅務局提交,商業登記證於屆滿前續期。現行證書有效至2027年3月19日。
若閣下認為涉及本公司的交易違反制裁、反洗錢法律或出口管制,請致函註冊辦事處並註明由董事親啟。此類函件將以書面回覆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