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業務性質 · 國際不動產及商業投資、股權投資、財務管理及服務、國際貿易

業務分部

同一登記之下的四個業務台。

它們並非獨立公司,也不是宣傳分類,而是商業登記證上載明的四項活動;每項各有其對手方、單證及界限。

四者共通

單一司法管轄區

無論貨物或資產位於何處,所有合約均於香港訂立並適用香港法律。

單一審查標準

無論是採購機器、收購物業還是認購股份,事前均執行相同的對手方、股權及制裁審查。

單一帳簿

四項業務同列於單一資產負債表,並於香港每年審計。不設任何表外實體。

四個業務分部均不從事受規管活動。本公司並未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香港金融管理局發牌,亦不管理資金、接受存款或提供投資建議。 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