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中國內地 · 新加坡 · 美國

市場

一條走廊,四種角色。

本集團不聲稱覆蓋全球,只經營一條走廊:於內地採購設備,在香港締約,交付予東南亞及北美的買家。

HK

中國香港

控股、資金管理及締約基地

本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辦理商業登記並開立銀行帳戶,所簽訂的每份合約均在此地依香港法律訂立。這正是選擇此司法管轄區的原因:一個中立的普通法地區,內地供應商與海外買家同樣接受。

資金管理、結算、合約行政及法定簿冊均設於香港,帳目亦於本地每年審計。

CN

中國內地

設備採購及製造夥伴

中國內地為供應端。機械、屬具及電氣成套設備均向當地合資格製造商採購,付運一般為內地港口 FOB。

實益擁有人在內地貿易公司的十一年經驗及其於機械業務的關聯權益,是集團毋須中介即可審查製造商的原因。有關關連方權益已向銀行及交易對手披露。

SG

新加坡

區域分銷及轉口

新加坡是面向東南亞買家的分銷及轉口節點,亦是區內對手方樂於接受的另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

經新加坡轉運的貨物,其拼櫃及單證處理與直運貨物採用相同條款。

US

美國

土方機械終端用戶締約

美國為土方及開溝設備的終端用戶市場。合約於香港訂立,交付一般為至買方港口的 CIF 或 CFR。

運往美國的設備按抵埗時適用的標準訂定規格,並將該規格寫入合約,而非默示假定。

界限

本公司不與受全面制裁的司法管轄區進行貿易,亦不經由該等地區轉運貨物,並就適用的制裁制度對每一對手方及船舶進行篩查。若路線或當事方無法通過審查,交易將被拒絕。

制裁及反洗錢立場